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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西偉大的決定 Great Decisions Moses Made ( 來 11:24-28) 前言 林前 10:6,11. ( 一 ) 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 ( 來 11:24). 出 2:10. 徒 7:21,22. 高地位不保證救恩 . 瑪拿西王很壞 . 『美名勝過大財 , 恩寵強如金銀』 ( 箴 22:1). 約一 3:1. ( 二 ) 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 ( 來 11:25). 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 . [ 淫亂的事 ]. [ 貪污 ]. [ 酒會 ]. 約一 2:15-17. 羅 6:23. 出 23:2. 太 5:11,12. 約 15:20. 腓 1:29. ( 三 ) 他決定為基督受的凌辱 , 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 (26 節 ). 提前 6:5,9,10. 路 12:15. 太 19:16-22. 太 6:24. ( 四 ) 他離開埃及 , 不怕王怒 (27 節 ). 太 l0:28. 出 14:13,14. ( 五 ) 他決定恆心忍耐 (27 節 ). 來 12:1,2; 加 6:7-9. ( 六 ) 他決定守逾越節 (28 節 ). 出 l2:1,2. ( 七 ) 不記載這章裡其他偉大的決定 . 他沒有妥協 . 出 8:25-28. [ 可拉 ]. [ 米利巴 ] ( 民 20). 結論 羅 15:4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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